本文件确立了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温室气体数据管理平台架构,包含平台总体参考架构和数据参考架构。明确了从组织维度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规范了温 室气体排放数据的采集要求、管理要求和应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以及相关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温室气体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与改造。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域铭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东楠数据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江苏擎天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分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智洋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师范大学、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开发区精诺瀚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爱雪、严涵琦、邓春龙、赵银花、寇笑笑、高艳丽、贾敬宇、秦超、董方岐、王公韬、吴炎、张有洪、费文君、王宏源、赵士恒、付弦 、曾澄、刘晶、杨蕊、刘智、毛亚萍、张恒立、高娜、邹志国、林艺玲、冯海领